8.28.2006

可愛的葵芳

這兩晚心情都壞透.很想透透氣!到昨夜才有老朋友一陪.一陪就直到零晨. 很久也沒再試過在街上游盪.就像初中時候的模樣. 漫無目的地在葵芳遊盪著. 先在咖啡店坐,要關門了就轉地方到茶餐廳,直至茶餐廳都趕了,就走到街上的公椅子,遇上了晚上出沒的小強,就索性在沒人的街上甚或馬路上閒逛. 總之就不想回家,還想多留一點點. 先謝過老友林. 都知道她已經沒有什麼想說了,就只是陪我坐坐,談談.一解寂寥.相比愛情,友情踏實多了.

零晨的葵芳與零晨的旺角/中環當然不同.這裡是寧靜的,是冷清的,更是瀟滌的.不過,這夜我卻感到極舒泰,陪感親切.街上少了酒精,少了嘈雜,少了荒唐,亦少了鬼佬.我倆走到馬路的中央,邊傾邊走.又坐到廣場外的樓梯,邊傾邊坐.便急了,就上公廁吧. 街上連車也沒有,空空如也,心情隨夜風吹得爽了些.就這樣的留戀於從小成長的葵芳街上,直至累透.

我對朋友說了一句: 人家16,7歲才做這種事,我們呢?廿九幾歲還幹這種事!
朋友對我還了一句: 對啊!中學畢業都已經夠十年啦!人生有多少個十年?兩隻手數得完了.

啊~~~天,十年,我們還在葵芳街上閒逛.十年,在街上閒逛的仍然是我們! 一股寒流夾著暖意就在額前流. 慶幸我們仍在;亦可惜已過十年.

這夜,我們都在談友情;在談關係的維持.發覺,大家都仍在學習當中.千頭萬緒的.希望,下個十年,我和她,可以得出一個清晰的方法.仍然,仍然有興緻在深夜時份,走在熟悉的葵芳街頭上.

仍然,是我倆.
仍然,是葵芳.

2 則留言:

星期一, 8月 28, 2006 11:31:00 下午 , Blogger 呀比號 說...

HAHA!!肥班,呢句係你十年前返香港時講既口頭語!你仲記到依家!
係呀!葵芳真係一個由細陪到我大既地方,我每個時代留底d記憶係呢個地方!即使我和家人都想搬家,但始終都不想搬離青衣和葵芳.
葵青,真的是我家!

 
星期二, 8月 29, 2006 3:18:00 上午 , Anonymous 匿名 說...

係呀...雖然而家我已搬離葵青,但始終覺得葵芳係傾計0既最好去處,因為佢係陪著我地長大0既地方!
朋友傾計使乜感謝呀,我陪你之餘,你都係陪緊我姐...(使唔使交換禮物呀??哈哈哈)
其實對於朋友0既定義,我比前更堅定和更清楚喇!!我都要多謝你0既提醒,你講0既野唔係我唔認同,而係我仲要慢慢學習!
共勉之啦!!^^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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